德清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电话: 0572-8082773

监督电话: 0572-8061986

单位地址: 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A楼4层

邮政编码: 3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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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令时)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夏令时)

办公室地点:德清县行政中心A幢4楼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有关规划、计划、政策和制度。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政策规定。牵头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承担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按分工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对农民负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建立保障农民利益和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建议,指导督促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以及农产品市场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发展工作。按分工协助做好农家乐及对上相关协调等工作。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政、渔业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承担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牵头农业农村方面的地校合作工作。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参与上级组织的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援外援助项目。

(十四)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十五)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负责、指导和监督农业系统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职责分工。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全县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和民宿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乡村旅游标准,负责乡村旅游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协助做好农家乐及对上相关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