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电话: 0572-8016129

监督电话: 0572-12345

单位地址: 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A楼5层

邮政编码: 313200

Email地址: dqxylbzj@163.com

信息公开专栏

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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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县级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制定并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县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执行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推进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A楼5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令)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云莲

职务:主任

联系电话:0572- 8016129

 

    (二)改革发展与医保管理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县级医保经办事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A楼5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令)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章丽芬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72- 8013109

 

    (三)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科。组织实施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标准及结算办法。执行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按规定使用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服务的经济性评价。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A楼5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令)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谢靖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72- 8016287

 

    (四)基金监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A楼5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令)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令)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钰月

     职务:科长

     联系电话:0572- 8013120